校企合作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2-01-14 点击数:

一、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,进行校级项目的规划、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,实现各类合作项目的资源共享。

二、负责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、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。

三、负责为各学院推介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相关单位,签订《闽南理工学院产教融合协议书》及相关基地协议书,搭建校企合作平台。

四、协助各学院聘请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,协同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定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等教学资源。

五、负责联系、举办企业专家报告会。对接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地。

六、负责校企合作的公关工作,适时开展与企业文化交流与友好往来等活动,建立校企之间长期的全方位友好合作关系。

七、为校领导提供校企合作决策咨询,对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分析、总结并提出建议等。

八、配合招生就业处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,开展市场调研与预测,负责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跟踪调研和信息反馈汇报等工作。

九、完成学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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